欢迎光临!今天是 2019年12月5日 星期四

 
公示公告/

关于开展2023—2024学年第一学期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

各位教师:

在即将结束的学期里,善水湾分校的全体教师展现了出色的工作态度和专业技能。大家勤勉敬业,为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成长奉献了自己的智慧和力量。

为了表扬杰出教师,鼓励先进团队,激发教师不断追求卓越,以促进学校的和谐、稳定和可持续发展,开展系列评优活动。

一、评选奖项

1.优秀班主任

2.默默奉献奖

3.成长进步奖

4.优秀指导教师奖

5.“学习强国”学习标兵(已产生)

6.最美教师

1)同伴心目中的最美教师(已产生)

2)学生心目中的最美教师

7.自主申报奖

注:15项为考核项目,由相关部门根据考核结果产生;6项为推评项目,由教师学生民主推荐产生;第7项为自主申报项目。


二、评选要求

【关于优秀班主任的评选】

(一)参评对象:

全体班主任

(二)评选条件:

优秀班主任:本学期末班主任绩效考核获得一等奖的班主任,表彰为“优秀班主任”。

(三)责任部门:

学生发展中心

【关于“默默奉献奖”的评选】

(一)参评对象:

全体在岗教师

(二)评选条件:

一学期从未请过关爱假、病事假、婚假、产假、哺乳假、丧假等,从不迟到、早退,出满勤的教师。

(三)责任部门:

教学管理中心

【关于“成长进步奖”的评选】

(一)参评对象:

参加“学分制考核”青年教师

(二)评选条件:

1.认真履行师德规范,关心爱护学生。所教班级未出现成绩严重下滑现象或严重教学事故。

2.积极参与学校课题研究,积极承担区、校等各级公开课、研究课等课堂教学活动。

3.制定个人成长计划,完成每月作业,积极参与各级各类评比。

4.依据考核推进分值,按学分制考核青年教师25%的比例评奖(绝对分值奖励前15%,推进分值奖励前10%)。

(三)责任部门:

教师发展中心  

【关于“优秀指导教师奖”的评选】

(一)参评对象:

学校师徒结对活动中的指导教师

(二)评选条件:

1.在教育教学、师德师风等方面全面关心、指导青年教师,师徒教学、师德师风满意度均在95%以上;

2.定期听青年教师课,所辅导的青年教师成长迅速,成果显著;

3.指导青年教师完成师徒结对协议中的基本任务;

4.在指导教师中按40%的比例评选。

(三)责任部门:

教师发展中心

【关于学习强国学习标兵的评选】

(一)参评对象:

全体党员教师

(二)评选条件:

1.热爱学习,积极参与“学习强国”答题活动

2.学习积分处于支部前列或推进幅度较大的

(三)责任部门:

党支部

【关于最美教师的评选】

(一)参评对象:

全体协班

(二)评选条件:

1.同伴心目中的最美教师(详见附件1 2023年度“善小榜样?最美教师”评选活动方案)

2.学生心目中的最美教师(详见附件2 2023—2024学年“学生心目中的最美教师”评选方案)

(三)责任部门:

校长室

【关于“自主申报奖”的评选】

(一)参评对象:

全体教师

(二)评选条件:

1.在学校系列评奖范围以外,在某方面工作有特色、成效显著、或有突出贡献、为学校赢得良好社会声誉的教师或教师团队可申报此奖项。

2.个人申报:自定评奖名称,写明申报理由(主要成绩);团队申报:可以年级组、学科组(备课组)、自发成立团队为单位申报,写明申报理由主要成绩);校长室推荐:针对申报中遗漏的团队、个人,向行政办公会提出推荐,并根据实绩评定。

3. 获奖比例个人奖按申报数50%比例评选产生;团队申报按下列名额产生——优秀年级组2个、优秀学科组(备课组)4个、优秀自发团队由行政办公会根据综合实绩评分确定。校长室推荐根据推评实际产生。

(三)责任部门:

 校务办

 

三、评选说明

请申报7项【自主申报奖】的教师或团队务必于112日前提交附件3表格至邮箱:38336374@qq.com。逾期不报,视作弃权。

 

南京市雨花台区实验小学善水湾分校

202418

附件1:2023年度“善小榜样最美教师”评选活动方案.doc

附件2:2023—2024学年“学生心目中的最美教师”评选方案.docx

附件3:“自主申报奖”推荐表.docx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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